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接受本报采访,就《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今年初,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也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把更多资源向基层倾斜,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一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尤其是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尤为突出。二是面向基层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三是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低等问题仍较突出,总量不足与资源浪费问题并存,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利用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文化部在制定、出台文件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均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和重点督办事项,要求文化部牵头推进。国务院也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列入2015年发文计划,要求文化部在6月形成审议稿上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文化部会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相关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把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开展试点、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文件。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组织力量先后赴浙江、安徽、上海等地,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形成调研报告。2015年3月初,文化部牵头成立文件起草组,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部委和有关专家,5月起草形成了文件讨论稿。5月26日,文化部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联络员会议审议通过文件讨论稿。7月,在修改完善后,文化部正式将文件讨论稿呈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要求呈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中旬,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刘奇葆、副组长刘延东和黄坤明批示同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意见反馈文化部。同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就该文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文化部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再次修改完善,并发函征求了中组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14个部委意见,形成了审议稿正式呈报国务院。10月初,经国务院领导和深改组领导签批,《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三、设施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方面,请问在推进设施建设方面有什么思路?
答: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设置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十一五”时期,国家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投入39.48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56亿元,共建成了2.78万个乡镇文化站,基本实现了“乡乡都有文化站”的目标。但在村和社区这一层级,设施缺口还比较大,全国58万个行政村中只有38.5万个建有村文化活动室,9.719万个社区居委会中只有9.12万个建有社区文化活动室。已经设立的村(社区)文化室,有不少面积还没有达标。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在乡镇(街道)层级,对尚未建成的文化站要进行集中建设,对尚未达标的要提档升级。在村(社区)层级,主要是盘活现有存量,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同时,要加强文体广场建设。针对近年来广场舞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需求快速增长,而城乡文体广场建设相对滞后的实际,《意见》提出要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以满足群众日常文体活动需求。
四、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可以给他们带来哪些更加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
答: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建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设施,它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在职能定位上强调统筹和综合。《意见》指出,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中心主要向城乡群众提供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文体服务。除此之外,还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根据实际条件,做好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法治教育以及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在基层打造一个方便群众、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五、如何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答: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能。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要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多种方式,开展基层宣传教育,使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党委和政府工作;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实践,推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和乡贤文化建设,利用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道德讲堂以及网络平台等开展宣传,举办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通过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方式,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社会风尚;三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利用当地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歌舞、传统体育比赛等民族民俗活动,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四是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
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一直是各级文化部门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发挥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用”,在这方面,文化部是怎么考虑的?
答:提高服务效能必须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对于如何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意见》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畅通群众需求反馈渠道,根据服务目录科学设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二是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三是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四是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五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和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六是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吸纳更多有奉献精神和文体技能的普通群众成为志愿者,在城乡社区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如何管好、用好?
答:基层文化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如宣传部门的社区教育、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的农家书屋、科技部门的科学普及、农业部门的农技推广、工信部门的农村信息化、司法部门的普法教育、卫生部门的计生指导、教育部门的校外学习、工会的职工书屋、妇联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由于过去缺乏有效的统筹整合,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文化服务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分散运行、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因此,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县(市、区)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由市、县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设施良性运转、长期使用和可持续发展。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结合村(社区)作为一级自治组织的特点,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见》还要求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依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对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八、请问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
答:《意见》要求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这意味着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和管理,将破除过去的政府包办模式,转向多方共管、各方共赢。从具体方式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二是要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三是要率先在城市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的运营。
九、据了解,2014年7月文化部开展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到目前取得哪些成果?
答:在制定《意见》的同时,我们坚持稳步推进、试点先行。2014年7月,文化部确定了10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和60多个省级试点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目前,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比如浙江省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农村文体活动室、演出舞台、音像放映室和农家书屋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综合文化服务。安徽省选择了100个中心村作为试点村,建设农民文化乐园,为群众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就近提供场所。黑龙江省、上海松江、广西来宾、江苏镇江等地也采取多种方式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模式,有效拓宽了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渠道。接下来,文化部将认真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对于具有普遍借鉴价值的做法,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
十、我国行政村和城市社区数量超过60万,建设这么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经费从哪里来?对老少边穷地区有没有特殊支持?
答:中央财政、发改部门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财政部自2013年起,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每年每村一万元的标准下拨各地。同时,广电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也重点面向农村基层。按照《意见》要求,今后对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使用的经费将实行统筹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同时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予以奖励。在发挥政府投入带动作用的同时,《意见》还要求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心建设。
十一、做好基层文化工作的关键在人,在国家绝不增编的政策环境下,如何解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人员问题?如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
答: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素质工作人员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关键。《意见》要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通过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意见》还要求,推广部分地方基层文化体育设施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经验。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中心管理服务工作。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文件还就加强业务培训提出要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来源:中国文化报